寄遞物品無實名登記一物流企業被罰10萬
日期:2018/6/15 17:14 點擊數:7438
珠江時報訊(記者/郭美歡通訊員/李健斌李景睿)前日禪城公安通報,6月11日,對在張槎查獲1家不按規定實名登記的物流企業,依法處予10萬元罰款,并對企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分別處予1000元和500元罰款。據悉,這是自2017年7月1日《佛山市寄遞物流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以來,禪城轄區罰款金額最高的行政處罰決定。
按照佛山市公安局統一部署,今年5月15日,禪城公安治安大隊聯合高新派出所對轄區內的物流寄遞企業開展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先后前往張槎轄區多家寄遞物流單位進行全面檢查,現場查看了日常管理臺賬、營業執照等情況,對單位是否落實實名登記、開包驗視、X光機驗視、信息采集等“四個100%”制度情況進行了認真檢查,從源頭上堵塞寄遞物流渠道違法犯罪活動發生。
在張槎的普華科技園區內,檢查人員發現安x物流公司在收寄物品時存在沒有實名登記的現象,于是立即收集固定該企業違法行為的證據。6月11日,禪城公安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依據《辦法》相關規定,對該物流企業網點不按規定實名登記的違法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并對負
責人吳某、工作人員劉某分別處以罰款1000元和500元。
據統計,禪城公安自《辦法》實施以來,共出動警治力量3000余人次,檢查寄遞物流公司(網點)2800余間次,發出整改通知書192份,其中根據《辦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八條等7條法律依據查處的物流網點行政處罰案件共20宗。
民警介紹,進一步加強對寄遞物流業的監管,有利于保障社
會治安和市民人身安全,杜絕不法分子利用寄遞物流的漏洞將毒品、;、槍支彈藥等違禁物品偽裝后通過快遞寄出。
接下來,禪城公安將聯合郵政等相關部門繼續加大督查力度,對未落實實名制、未按規定接入相關系統、無開箱驗視等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同時,公安機關也提醒市民,寄送包裹請嚴格遵守快遞實名制,共同維護物流快遞安全。
◎法律鏈接
《佛山市寄遞物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寄遞物流企業收運物品時,應當要求寄件人、托運人如實填寫寄遞運單或者托運單,包括寄件人或者托運人和收貨人的姓名、地址、聯系方式以及物品名稱、種類、數量等,并核對寄件人、托運人的身份。
第二十六條,寄遞物流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對寄遞企業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下罰款;由公安機關對物流企業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寄遞、運輸物品進行安全查驗的;
(二)對禁止寄遞、運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予以寄遞、運輸的;
(三)未實行寄遞、運輸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登記制度的。
文章來源:珠江時報